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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华德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及第七届伙食管理委员会组织机

作者:吴迪   时间:2016-05-12   点击数:

哈尔滨华德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校饮食管理水平和餐饮服务质量,加强饮食中心与广大师生的联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的安全稳定,让广大师生对饮食中心工作实行有效监督,促进餐饮服务工作健康、有序、良性的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学校成立哈尔滨华德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管会”)。

第二章 性质与宗旨

第二条“伙管会”性质:在学校领导下、在后勤集团指导下,成立由师生参与的民主管理伙食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伙管会”宗旨:强化饮食中心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传递信息、沟通感情、助力推动的作用,监督饮食中心正确贯彻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后勤集团的有关方针、政策,共同努力办好学生食堂,为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生活服务。

遵循“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实事求是反映学生意见,客观公正向学校反馈餐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服务理念。

第三章 机构及成员

第四条“伙管会”负责研讨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对解决方案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督办和总结。“伙管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委员若干。

主任: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副主任: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后勤集团总经理、饮食中心主任担任。

委员:由党群工作部部长、纪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处处长和校团委书记、后勤集团总经理助理和办公室主任、各分院主抓学生工作副院长、饮食中心主任助理、饮食中心各餐厅经理、教师及学生代表等担任。

第五条“伙管会”下设办公室、监察部、信息部和宣传部,办公地点均设在后勤集团饮食中心。

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外联系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整理、反馈、答复、存档等工作;负责起草“伙管会”内部各类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和撰写工作总结;负责组织召开“伙管会”全体会议,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伙管会”成员对饮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定期组织“伙管会”成员进行考察调研工作。

监察部:负责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及价格、食堂环境卫生、餐厅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仪容仪表及个人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和评定;负责监督学生就餐秩序、餐厅中各种不文明现象等;组织对食堂整体情况等满意度进行测评工作;负责记录和反映就餐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宣传部:负责“伙管会”的日常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伙管会”的工作,树立“伙管会”良好形象;负责不定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与培训;对我校严抓食品安全工作成绩及好的做法予以宣传报道;定期对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卫生常识,增强师生员工健康饮食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信息部: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负责调查了解其他院校餐饮价格及食品给量;负责及时更新饮食中心的原材料价格;负责调查师生对餐饮的意见或建议,进行及时有效反馈;将我校餐饮工作突出的优势向师生员工进行信息反馈。

第六条“伙管会”教师成员产生办法由党群工作部负责;学生成员的产生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七条“伙管会”的工作机制和理念:监督餐饮质量、监控餐饮价格、督查餐饮卫生、促进餐饮管理、提升餐饮服务水平。

第八条“伙管会”的工作原则:本着“交流、沟通、理解、信任、服务、监督”的原则,促进学校餐饮管理和服务质量,调查了解兄弟院校的相关餐饮价格、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信息,为学校制定餐饮政策、掌控餐饮价格和强化餐饮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第九条“伙管会”在后勤集团饮食中心与广大师生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维护学校及广大师生整体利益,积极广泛收集学生和老师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为办好食堂出谋划策,促进食堂改进工作。

第十条倡导和组织广大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食堂文明建设,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主人翁意识。

第十一条开展尊敬服务人员、关爱学生的文明就餐活动,拉近服务人员和学生的距离,增进理解、相互团结,积极宣传餐饮文化,促进相互沟通、达成理解共识,共建文明、互尊、互爱、互助的美好和谐校园。

第五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伙管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伙管会”办公室负责召集。通过召开工作例会,广泛收集广大师生员工对食堂在经营过程中饭菜质量、价格、份量、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及时通报饮食中心,将饮食中心改进措施和做法等信息实时向广大师生员工予以反馈。

第十三条例会出席人员原则上为“伙管会”全体成员,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者可事先请假。

第十四条“伙管会”每名成员在例会时应根据平时检查监督情况分析当前整个学校的伙食状况,自由发言,对在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由大家共同讨论,应对解决。

第十五条每月至少不定期组织检查一次各餐饮窗口的服务态度、餐饮质量和餐饮卫生,将检查结果向饮食中心及时通报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伙管会”在学校党政主要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七条“伙管会”对后勤集团饮食中心具有监督协管的权利。

第十八条哈尔滨华德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在后勤集团。

哈尔滨华德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

2016年4月18日修订

哈尔滨华德学院“第七届”伙食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哈尔滨华德学院第七届伙食管理委员会

主 任:石燕

副主任:刘忠孝、王克生、许之鹏

成 员:魏可霏、谢成东、孙英秋、康春丽、姜琳、王明志、付洪涛、

王郁黎、魏琰、刘金明、魏明磊、王艳艳、姜帆、刘祥富、

冯德臣、王层波、郑华香、王光宇、丛衍库、崔超楠、张吉超、

付佳男、马洪阳、陈 宇、苗站所、徐立群、姜 军

二、伙管会办公室

主 任:许之鹏

副主任:姜琳、姜帆

成 员:程新燕、于戈、郑岩、杜艳容、曹德凤、张婉鹂、武林、

刘祥富、崔超楠、付佳男、马洪阳、张吉超、陈军、姜军、

三、伙管会监察部

部 长:姜帆

副部长:付佳男、马洪阳

成 员:李佳兴、王丽娜、汪超、马莹莹、孙劲松、徐立群、刘禹欣

四、伙管会信息部

部 长:程新燕

副部长:曹德凤、张吉超

成 员:苗站所、李双、刘明东、赵伟男、党文雪、王喜颜

五、伙管会宣传部

部 长:于戈

副部长:陈宇、姜军

成 员:吕世奇、王晓舟、冷阳、王一如、刘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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