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
基建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基本建设与土地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范进行工作。
二、参与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并实施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学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三、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土地资源。
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提出设计方案,进行初步设计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办理相关的报建和质监手续,依法建设。
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商务谈判、签订相关的合同。
六、配合学校相关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进行招标、商务谈判及合同起草工作。
七、严格工程质量管理,按国家及省市的建设规范、标准及《基建办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进行材料设备的检验、检测、工程变更和竣工验收。严格现场签证,按合同控制工程造价和进度。按照学校、集团的有关规定,依据《基建办工程档案归档制度》的规定及时收集归档材料,及时整理、立卷。
八、按照艰苦奋斗、勤俭办校的原则,严格、细致地进行工程建设项目预算复核、结算审计和工程决算,按要求编报基本建设统计报表。
九、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培养一支思想好、作风硬、技术精的基本建设管理队伍。